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前身是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于1995年建立,于2004年6月与我校公共管理系共建成立法学院,我院现有教职工56人,其中,在编教师47人(教师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19人,讲师11人,助教13人。已经取得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者19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9人)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1400余人。
法学院坚持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以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行政管理知识、社会调查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及高层次管理人才为教育目标。法学院现有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专业。法学专业已经基本创建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制度、体系和方法,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学专门人才的培养,积极支持、鼓励并且创造条件使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行政管理专业强调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复合型、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扎实的社会理论工作知识,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外语应用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业精神,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级管理人才。
威海分校法学院是一个朝气蓬勃的教学和学术团体,在山东大学的法学及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中,她已经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将发挥着更大的作用。